【奖助学金】关于2023年4月份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3-05-12 点击数:


20234月份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现已发放到位,请受助学生及时查收,核对受助款项。现通告如下:

一、发放金额:

1.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学生4月份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550/月,二等助学金412.5/月,三等助学金275/月。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退役士兵学生(含专升本)3月、4月国家助学金,每生825元。

3.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发放2022-2023学年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每生每学年1000元。

4.勤工助学。发放4月份勤工助学学生酬金。月考核合格学生,每生每月500元;月考核优秀学生,每生每月600元。

二、合理使用。

资助资金只能用于学生本人在校日常学习、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奢侈消费,不得用于请客、聚会,不得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游戏卡等奢侈消费品。

三、加强监督。

各二级学院、丹江口校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应走进学生寝室、走进食堂,按要求访谈、了解受助学生消费情况,并作好记录;各班级(年级或专业)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应召开感恩诚信、勤俭节约等主题班团会,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请受助学生务必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如发现有奢侈消费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该生本学期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

特此通告。

电话:07198846030  邮箱:hjsyzzzx@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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