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关于开展2023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和毕业确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工作提示》、《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还款政策,扎实开展诚信教育。

1.广泛宣传政策。各二级学院应将资助育人融入助学贷款全过程,通过报告会、班团会、座谈会、宣传栏、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大型专题活动,以及腾讯会议、微信、QQ群等网络方式,开展线上或线下的诚信教育活动,宣讲还款相关知识和流程,以及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相关政策。

2.树立诚信意识。提醒学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校园贷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学生的责任、感恩、守信、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6月10日前,将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照片或截图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认真做好毕业确认,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毕业确认。贷款毕业生须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核实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变更完善学号、院别专业、工作单位(如未就业,暂填家庭住址,待就业20日后再更新信息)、联系方式、QQ号码等相关信息,于5月31日前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导出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签字,电子材料于6月10前以二级学院、班级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

未还清贷款的所有毕业生均需进行毕业确认;专升本或考研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展期手续,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休学、退学、服兵役等学籍异动学生,应及时变更信息或及时还款。

2.加强贷后管理。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可采用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学生家庭,提醒学生及时更新信息,告知学生违约后果;将贷后管理责任包干到人,各班资助委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每月逾期学生名单,建立逾期学生联系台账以及奖惩制度,按月详细记录联系情况,总结经验,逐步降低逾期率。

三、关心学生就业状况,协助申请还款救助。

1.关心关爱学生。加强家校联系,主动与学生及家长沟通联系,关心关爱困难学生就业、升学及生活状况,为学生提供就业等相关信息,告知学生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贴息等相关政策,指导学生及时更新信息,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协助办理还款救助。针对湖北省籍贷款毕业生,讲明相关政策。如出现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无力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学生或家长,按程序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还款救助,代偿全额或部分年度本息。其他省份贷款毕业生,如出现上述困难情况,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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