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辅导员2012-2013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治辅导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辅导员2012-2013学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1、成立校、系两级考核机构和学生评议小组,负责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2、学校考核成绩取专项考核成绩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成绩。

3、各系考核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及两名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办法

1、学生考核成绩由学工处组织学生干部统一时间到各辅导员管辖的学生班级、宿舍,随机抽取20—30名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打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分。

2、各系考核小组可根据量化考核表中的条款进行评议,也可通过辅导员的平时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方面综合考虑,给出分数。

3、校级考核由学工部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学生信息掌握、综合知识掌握、典型案例分析等。

三、考核步骤

1、各系考核小组在2012年7月3日前将本系辅导员考评结果报学工部。

2、校级考核已于2012年12月全体辅导员进行了专项考核,2013年5月举办了职业技能大赛,将专项考核成绩按60%、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初赛成绩按40%作为本次辅导员校级考核成绩。

3、学工部汇总结果,按学生评议占40%,系级评议占30%,校级评议占30%的比例计算辅导员最后分值,上报学校。

四、班主任考核

班主任考核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如续聘的,请将名单于2013年7月3日前报学工部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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