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14 点击数:

各教学系:

根据《郧阳师专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请各系按照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填写《郧阳师专学生奖励申报表》,经教学系审核后,将申报表及汇总名单在5月20日前交学工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郧阳师专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各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

各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系 别

毕业生总数

优秀毕业生数

中文系

684

34

数学与财经系

1037

52

外语系

531

27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134

7

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140

7

政法与旅游系

313

16

计算机科学系

119

6

艺术系

320

16

体育系

93

5

教育系

441

22

合计

3812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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