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行反思我垂范”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10 点击数:

各教学系:

为推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十大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结合学校文件精神,学工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知行反思我垂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各班认真学习《启示与警示——大学生典型案例汇编》,推选校园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4—5月)

十大文明行为: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热爱祖国、服务他人、刻苦学习、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尊敬师长等能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行为。

十大不文明行为:违法乱纪、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奢侈浪费、造假舞弊、沉迷网络、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不符合大学生精神风貌的行为。

2、组织召开各班主题班会,围绕班风、学风建设展开讨论,凝炼班训,届时将举行班训评选活动。(5月)

3、召开寝室会议,探讨集体生活原则,争创文明宿舍。(5月)

4、在校内的自习室、教室、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球场等公共场合,以班级为单位,凝炼公共文明公约,率先垂范,相互监督。(5月)

5、结合“常思亲人嘱托”征文和“知行之星”评选活动,开展系部活动。(5—6月)

6、建立大学生班级鉴定与操行评定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具体负责,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由班级鉴定与操行评定小组记载。班级鉴定与操行评定是对学生三年的在校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行为的综合鉴定,学生在第三年学习结束前,由学生写出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由班级鉴定与操行评定小组进行评议,班主任及辅导员结合评议结果,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最后确定学生操行等级。

二、活动要求

1、请各系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知行反思我垂范”活动,并制定具体方案,4月20日前报学工部备案;

2、学工部将安排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做好检查工作;

3、各系汇总评选出的校园十大文明和不文明行为后,于5月10日前报学工部,将在校内各媒体公示。

4、各系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请及时上报学工部,作为下一年度先进集体表彰依据。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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