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关于2024年12月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学校已发放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 6000 元,分两批发放;国家奖学金提名奖每人 2000 元。

(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按月发放。发放 20249月、10月、11月、124个月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人2400 元,二等助学金每人1850 元,三等助学金每人1300 元,分两批发放;上学年节余二等助学金每人3700元、三等助学金2600元,一次性发放。

(三)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实际学费标准和就读年限进行资助,每生每学年4000-10350元。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足额一次性发放,退役复学在校生按学年减免学费。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报、按月发放。此次发放 20249月、10月、11月、124个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1850元。

(五)勤工助学。按月考核发放。此次发放11月份勤工助学酬金,考核优秀等次学生每人600元,考核合格学生每人500元。

(六)“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生活补助。按月发放,此次发放9月、10月、11月、124个月生活补助,每人2400元。

(七)生源地贷款。根据欠缴学费金额进行清扣,多退少补。

贷款剩余部分,在招商银行、支付宝等APP中实名认证后提现。如贷款8000元,缴纳学费6280元,剩余1720元实名认证后提现。

二、资金使用

同学们应及时查收,核对受助款项,务必勤俭节约,合理使

用。资助资金只能用于学生本人在校日常学习、基本生活费用,

不得奢侈消费,不得用于请客、聚会,不得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游戏卡等奢侈消费品。

三、监督教育

各二级学院、丹江口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年级或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应加强监管和教育引导。如有奢侈消费行为,一经核实,取消本学年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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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4 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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