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已陆续落实到位,请同学们及时查收,核对受助款项,务必勤俭节约,合理使用。
一、资助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 5000元、国家奖学金提名奖每人 2000 元;
(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按月发放。此次发放 2022年9月、10月、11月、12月4个月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2200 元,二等每人1650 元,三等每人1100 元;上学年节余助学金足额一次性发放;
(三)11月份勤工助学学生酬金。根据工作时间,十堰校区每生250元,丹江口校区每生500元;
(四)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实际学费标准和就读年限进行资助,每生每学年4000元-10350元;
(五)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报、发放,每人每学期1650元。
二、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只能用于学生本人在校日常学习、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奢侈消费,不得用于请客、聚会,不得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
游戏卡等奢侈消费品。
三、监督教育。
各二级学院、丹江口校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各班级(年级或专业)资助工作小组应加强监管和教育引导。如有奢侈消费行
为,一经核实,取消本学年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
特此通告。
电话:07198846030 邮箱:hjsyzzzx@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