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2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勤工助学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表现良好、已认定建档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时间

9月2日-4日。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困难学生登录今日校园,在“勤工助学”服务中申请,同时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报辅导员签字审批后,持审批表及学生证到用工单位应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录。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结合申请学生的困难情况、工作能力、学习表现等情况,按需录用并公示。各用工单位于9月9日前将录用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应重点资助和优先招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低保(含低保边缘)、精准扶贫(含边缘易致困、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突发变故或重大疾病等特别困难学生,以及受洪灾、旱灾等致困严重的学生。

(二)上岗。用工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试用期3天。试用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按要求上岗工作。

四、岗位要求

(一)学生上岗时间是2024-2025学年正常教学期间,不能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缺勤或影响集体活动。因勤工助学影响专业学习的,学生工作处可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二)学生有实习、写生等较长时间不在校情况的,不应申请或录用。学生录用上岗后,因特殊原因确须请假 1 天及以上或离职离岗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用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学生工作。岗位指导老师应关心爱护学生,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和教育,按月报送考核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学生应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五、酬金标准

(一)工作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工作;

(二)酬金发放。学生勤工助学按月计酬、按月发放,基本酬金每生每月500元,考核优秀学生每月另奖励100元,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根据各用工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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