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南京师范大学一直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并把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作为提高学生工作质量、促进学生成人成才的大事来抓。具体来说,我校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早在2000年,我校党委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重新修订了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2004年5月,我校召开全校首届学生工作大会,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辅导员的编制组成、任职条件、选聘办法、岗位职责、考核培养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发后,我校党委多次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学院学生工作考评体系(试行)》、《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使辅导员队伍在管理、考核、待遇、出路等方面更具有可操作性。2006年下半年,我校22个学院均制订和出台了各自学院的《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学院辅导员的条件、待遇、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院所采取的各项积极举措,有力地配合了学校党委、行政的宏观管理,进一步整合了学校的各方面资源,确保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了强大的整体合力。
二、工作基础扎实,辅导员队伍管理体系严格规范
1.强化辅导员队伍管理。目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20516人,专职辅导员122人,配备比为1:168。为保障辅导员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确保队伍的基本素质,学校注意把好三关:一是严把人员进口关。我校建立了新留辅导员招聘、考核制度,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辅导员的招聘条件,面向全国高校招聘,通过学工部、学院先进行一轮笔试、面试筛选,按1:2的比例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再进行考核,从而确定最后人选;二是严把岗位责任关。我校明确规定:辅导员接受各学院和校学工部的双重领导,日常管理由各学院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由学工部负责,辅导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不得随意安排他们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其他事项;三是严把考核调配关。我们要求各学院要合理计算辅导员工作量,每学年对辅导员组织一次考核,结合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学工部对学院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报送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办理相关手续,调离辅导员岗位。对因其他因素,确需变动岗位的,需个人申请,按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学工处和人事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的程序给予转岗,逐步形成辅导员队伍既保持相对稳定、又有合理流动的机制。
2.严格辅导员工作考核。我们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坚持对辅导员工作的全面、严格考核。我们规定,对于当年学生辅导员考核成绩不为“优秀”的,当年本人年度考核成绩也不得为“优秀”;当年学生辅导员考核成绩为“不称职”的,当年本人考核成绩也相应为“不称职”。
3.加强辅导员工作激励。为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我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辅导员工作激励机制。首先,在评奖方面,学校专门设立了“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奖”,以辅导员和班主任为参评对象,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可优先考虑;同时,我校还积极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参评对象为全体辅导员,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人员的获奖情况将被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同时可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可优先考虑。经过严格评选,去年我校首次共评选出28名“优秀辅导员”,今年我校还将继续评选。其次,在经济待遇方面,对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6年以上、8年以上者分别给予特殊的工作补贴。此外,对于辅导员兼任班主任的,除享受学校及学院的补贴外,学工部还折算工作量,额外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最后,在职务晋升方面,对表现突出的辅导员,经考核后,具有本科学历且连续工作3年的可定为副科级,5年的可定为正科级。同时,我校还按照辅导员总数的5%,设置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由从事辅导员工作8年以上、表现突出的正科级辅导员竞聘上岗。
三、着眼长远考虑,辅导员队伍培养合理有序
1.办好培训基地,搭建新平台。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我校辅导员的培训培养,也为了充分利用我校的相关资源,为高校辅导员培训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我校在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司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建立了教育部和江苏省的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并已先后组织了4期共90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培训基地的建立,为开展辅导员培训提供了新的更高的平台,使辅导员培训工作更具计划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激励着我们进一步做好本校辅导员的培养工作,在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2.加强工作交流,提升工作水平。学生工作部每年都开设一系列针对辅导员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两周举办一次“辅导员沙龙”,每年举行3—5次专项业务辅导或培训,组织他们听取形势政策报告、专家讲座,到兄弟高校学习考察或参加校外有关培训。根据培训考核成绩,每年选拔部分辅导员参加校外专业培训和出国学习考察,仅2007年,就有12名辅导员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的核心期刊发表;80多名辅导员经过外聘的省脑科医院专家的系统培训,正式走上了“心理辅导员”的岗位;由辅导员指导、带队的学生代表队在百余项全国、省市级比赛中摘金夺银。为了鼓励辅导员提升学历层次,我校鼓励和支持本科学历的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目前我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辅导员已达80%,有7名辅导员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同时,学校专门设立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鼓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专题研究,以提高辅导员的业务素质和科研能力,并将优秀研究成果组织交流、编辑出版,同时对于论文发表所涉及的版面费给予不同比例的报销。
3.提供有力条件,促进辅导员自身发展。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要当好一名称职的辅导员,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学工部从关心辅导员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为全体辅导员办理了“健身卡”,强制性地规定每一位辅导员每周至少到学校的体育场馆进行体育锻炼一次并进行登记,如果一个学期没有一次锻炼记录,则年底不得被评为“优秀辅导员”。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内在积极性,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我校于去年3月推出了“大学生发展计划”。为把“大学生发展计划”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提出全体辅导员要人人参与,要与学生同发展、共发展,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每个辅导员自身也都能得到切实的发展。
4.落实政策到位,为辅导员发展谋划出路。学校原则上确定管理部门的新进人员须从工作2年以上的辅导员中选拔;工作满4-5年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符合条件者,可以转为教学科研人员或其他管理岗位;我校特别注重对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辅导员骨干予以重点培养,具备条件的,可以逐步提拔到学院和机关部、处领导岗位。仅2008年,就有8位辅导员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被提拔到副处职工作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