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过程中加强和改进团学工作的通知》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要求,经学工处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学生选拔校学生会主席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进步,品德高尚,无违纪行为;
2、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大局,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热心为同学服务;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独立开展学生工作,有一定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5、有学生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选拔程序
1、报名者需填写竞选报名表(学工在线网站下载),11月6日前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联系人:潘青青18372641249)。
2、11月7日—11日公示候选人信息。
3、11月12日(暂定)举行校学生会主席竞聘大会。
4、11月14日—20日公示竞聘结果。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可以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
5、公示无异议者,由学工处颁发聘用证书。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