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5-24 点击数: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与建档工作。

2.负责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做好特殊学生群体心理关怀。

3.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和心理协会的工作,统筹四级工作网络建设。

4.协助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

5.组织开展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活动。
    6.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组织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学习和督导。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
    8.
负责中心网络平台管理,定期进行知识宣传、新闻报道。
    9.
负责本科室的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

10.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版权所有     主管: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16(团委) 、8846030(校资助)、8846055(征兵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