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为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特提示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做一次安全教育,包括乘车、出行、饮食等。不参与不良网络借贷、非法集资和网络刷单,提高金融防范意识;提高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泥石流等安全防范意识。
2.密切掌握学生去向。放假要前做好学生去向统计,本着非必要不出堰的原则,严格控制请假手续审批,不随意延长假期。放假期间要密切关注学生去向。4月6日上午10:00,各学院报告学生返校情况。
3.做好疫情防控。提醒学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非必要不出堰。学生外出要如实向二级学院报备。建议外出学生主要在十堰市区内活动。对学生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确需进出校门的,及时审批。对出十堰市区或出省的学生要严格审批手续。学生不得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如云南省瑞丽市),如学生私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按防疫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坚持做好体温日常监测,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政工干部做好值班值守。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