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毕业生登记表邮寄费”论证报告

作者: 时间:2020-05-25 点击数:

采购人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采购项目名称

毕业生登记表邮寄费

预算价(万元)

1.8万元

联系人

蔡汉亭

联系方式

0719-8846016

采购人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

拟选择单一来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毕业生登记表邮寄费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毕业生登记表属于人事档案。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七十二条规定,追究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法律责任。

十堰市国家邮政管理局、十堰市国家安全局、十堰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的通知》(十邮管【201579号)指出,“通过邮政企业(含邮政特快专递,下同)寄递机关公文,不得将公文交由民营快递企业寄递”。


以上特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服务内容:汉江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登记表寄递

相关单位论证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工办主任张宇:

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档案的重要内容,因疫情学生无法返校填写,需邮寄给学生填写。根据国家及十堰市有关规定,只能通过邮政局寄递。

汉江师范学院文学院辅导员孙筱:

疫情原因学生无法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如等学生回校填写,会影响档案如期投递,继而影响学生的就业。根据国家及十堰市有关规定,只能通过邮政局寄递。

汉江师范学院国防动员科科长王璠(分管学生档案工作):

毕业生登记表涉及学生的相关信息及其在校期间的经历,是证明学生从学校顺利毕业的一项重要材料,须归入学生档案中。根据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档案要在7月份寄送到用人单位,如时间太晚或缺少档案材料,会影响学生就业,有损学生权益。根据国家及十堰市有关规定,只能通过邮政局寄递。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

5个工作日

论证小组成员

汉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工办主任张宇、汉江师范学院文学院辅导员孙筱、汉江师范学院国防动员科科长王璠(分管学生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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