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14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郧阳师专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请各系按照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填写《郧阳师专学生奖励申报表》,经教学系审核后,将申报表及汇总名单在5月15日前交学工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郧阳师专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试行)》(《学生手册》2010版P111)

附件:各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各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系 别

毕业生总数

优秀毕业生数

中文系

569

28

数学与财经系

657

33

外语系

643

32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317

16

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241

12

政法与旅游系

249

12

计算机科学系

298

15

艺术系

346

17

体育系

74

4

教育系

382

19

合计

3776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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