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辅导员工作,交流辅导员工作经验,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使辅导员在熟悉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做好学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在岗的所有专职辅导员(不含班主任、合作办学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2年11月3日8:30,十堰校区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丹江校区辅导员到十堰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问卷调查。(只针对2012年8月新进辅导员)由学工处召集新进辅导员所辖班级学生,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此方式考核辅导员深入班级开展工作的程度。
(二)专项考核。一是根据投影展示的照片信息(五幅一组),由辅导员口述学生的姓名、班级、籍贯信息,二是书面答题,根据提供的20张学生照片,填写学生具体信息。此方式考核辅导员对所带班级学生的熟悉程度。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本次考核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本次考核的优秀辅导员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和各教学系。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