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2011—2012学年度,在学校领导关心下,学生劳动教育课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了鼓励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促进学生劳动教育课的开展,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劳动教育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具体名额见附件)
1、劳动课先进班集体:由学工处劳动科根据2011-2012学年度,实施劳动教育课班级的平均成绩、上课表现等综合考评产生。
2、劳动标兵:按实际参加劳动课总人数的3%计算人数。
3、劳动课优秀指导教师:各教学系1个。
4、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劳动教育课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由教育系提出具体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评选要求
1、劳动标兵、优秀指导老师由教学系评选公示后,于10月31日前报学工处。
2、学工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劳动标兵评选条件:劳动态度端正,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帮助同学;出色完成劳动任务,劳动课成绩在85分以上;在日常行为规范中没有违纪违章行为,无补考现象。
2、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指导班级开展劳动课,深入劳动岗位督促检查;与各劳动岗位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劳动课安排井然有序;所指导的班级圆满完成劳动课任务,班级平均分在84分以上;所指导的班级违规违纪在五人次以上者不得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各系劳动标兵名额分配
系别
| 劳动标兵名额
|
外语系
| 16
|
中文系
| 21
|
计算机科学系
| 3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 5
|
数学与财经系
| 30
|
政法与旅游系
| 10
|
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 4
|
教育系
| 15
|
艺术系
| 8
|
体育系
| 3
|
合计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