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学生入学须知

作者: 时间:2012-08-31 点击数:

一、2012级新生的入学报到时间是2012年9月5日—6日报到地点除音乐、美术、装璜类专业在丹江校区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在十堰校区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向招生办请假。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按规定不得参加补录。

二、报到现场只办理注册、交费安排住宿(含饭卡)手续,其他手续待新生安顿好后由所在教学系组织办理。报到时新生必须凭入学通知书先注册、再办理交费手续安排住宿,顺序不准颠倒

三、档案和组织关系自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就读中学或县(市)招办领取档案,并带往学校,档案先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按教学班级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工作处。党员自带县级以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自带关系转出的团员证及团员档案材料,团员证遗失请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遗失证明。

四、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发生事故后能得到有效救济,学校建议新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保险费50元/人年,不愿购买的同学须签定责任自负承诺书。

五、户口。不管是城镇或农村户口,新生原则上一律不转户口。入校后有特殊要求的,户口迁移手续可以补办。

六、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 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在全国范围推广。来自开通了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凭贷款合同、其他困难学生凭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审核后可暂欠费入学。

按照国家规定,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生/年)等资助项目(详询所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入学后凭所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及有关困难证明在教学系指导下申请贫困建档,建档后可通过个人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受奖助项目。

七、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要缴纳的本学年学费和其它的费用见本入学须知背面附表

八、学校备有全套卧具和生活用品,新生在后勤服务集团购买,项目及费用见本入学须知背面附表。

九、赴校期间食宿费,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新生可凭入学通知书购半价火车票赴校,行李托运单应写明被录取系及专业名称。

十、乘车指南。学校现有十堰市主校区和丹江口市校区。十堰市主校区在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9月5-6日,学校在十堰市火车站设立新生接待站,迎接新同学。新生可在十堰市火车站乘16路公共汽车直接到达十堰主校区,或在十堰城区乘坐7路、13路、15路、29路、35路公共汽车在郧阳师专站下车即到;丹江口市校区位于丹江口市师专路1号,新生在丹江口市新港汽车客运站下车后乘3路公共汽车直达丹江口校区。

十一、新生入学缴费方式:新生报到交费可采取现金缴费、银联卡刷卡缴费等方式。

请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到校报到,报到前可将款项存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所附带的银行卡中(可任选其中一种卡),最好在当地银行柜员机上修改初始密码后再将款项存入。也可在学生居住地就近办理当地银行的银联卡,凡是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都可用来刷卡缴费。(注:存折不能用来刷卡缴费)

十二、途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行李物品,注意旅途安全以顺利到校。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办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

贷款及资助咨询电话:18995948588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版权所有     主管: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16(团委) 、8846030(校资助)、8846055(国防动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