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函【2012】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预征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预征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干部、教师和青年学生的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制度和办法,配合兵役机关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和力量,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包括在外实习的每一位学生。要按照宣传发动“五个一”的要求开展工作,即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咨询活动,一次士兵典型报告会,每个院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预征短信,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预征政策、预征程序、时间安排等。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按照“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要求,完成“预征报名人数本科院校男性毕业生的5%,高职高专院校男性毕业生的7%”的预征工作任务,努力使本地区、各高校预征数量和质量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把选好预征对象、保证预征质量、提高征集数量作为关键环节,让多数预征对象能够应征入伍。各高校在4月20日-7月20日期间,要认真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和),指导毕业生完整、准确的填报预征信息。要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深入院校组织高校毕业生初检初审,严格落实征集标准,把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同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征兵办将继续组建联合督查组,在5、6月份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入伍预征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将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院系、班级,确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发动、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办理、与兵役机关和预征对象协调联系等重点工作,把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抓好抓实。
附件: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