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精神,为组织好我校学生的专学校未来发展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推荐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推荐对象为:我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报名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能如期毕业;3、身体健康;4、交清专科阶段一切学费。
二、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学校未来发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持《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教务处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报考院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前,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见各专学校未来发展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2.专学校未来发展考试。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考试时间统一定在2015年6月6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安排在6月7日)。考试地点在各举办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的本科高校。
三、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要求
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学校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切实保证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加强对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学校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喻 斌
副组长:陈 俊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进 王绍明 王道国 方 斌
邓乐斌 刘 成 刘丹萍 孙 勇 孙仁丕 李 岱
肖 嵘 何统洲 陈 梅 周新直 郑传芹 胡金波
聂在垠 索俊颖 党家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教学系成立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专班,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明确一名系领导为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联系人,工作专班名单于4月28日前报教务处。
2.广泛宣传。教务处通过网站和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及时发布省教育厅和专学校未来发展举办院校的招生信息。党委宣传部利用广播、校报、网络等发布各院校招生信息和政策。教学系充分利用一切方式将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信息告知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3.周密部署。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周密的预案,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和学校的稳定。
4.优质服务。教务处为学生提供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发布的准确信息,杜绝非法专学校未来发展招生信息;教学系要及时准确打印报考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的已修课程成绩单;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处集中整理后,按要求向举办高校移交;录取专学校未来发展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迁移等手续;招生就业处将专学校未来发展录取学生信息汇总后移交综合档案室;教学系、职能部门不得在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中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明确责任。学校主要领导是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学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专学校未来发展报名审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学系组织报名(2015年4月30日前)
报考学生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下载《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分专业招生计划》、《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2015年湖北省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工作时间安排》、《2015年湖北省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学生填报《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举办高校要求手写或打印),并在相应位置贴好个人登记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片),统一交教学系办公室。
保卫处、学工处、财务处向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受纪律处分、欠缴学费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招生就业处向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学生高考报名号(含电子文档)。
教学系对专学校未来发展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申请表上填写学生高考报名号,并将《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表》(附件1)、《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及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集中审核(2015年5月4日—10日)
教务处根据教学系、财务处、学工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有关专学校未来发展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的安排与要求以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通知为准。
附件:1.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表
2.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学校未来发展学生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