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14 点击数:

各教学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郧阳师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分会”评选条例》(见《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向全体学生宣讲评选办法,同时结合各系评定细则认真评选,评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三好学生获得者必须荣获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

3、各系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填写郧阳师专学生奖励申报表,并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名单(加盖教学系公章)和电子文档单报学工处,学工处汇总审核无误、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审批,发文、表彰。

4、先进学生分会由校学生会评选公示。

5、评选比例见附件。

6、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提交一份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附:2013-2014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3日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版权所有     主管: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19-8846016(团委) 、8846030(校资助)、8846055(国防动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