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1 点击数:

鄂教思政办函〔2016〕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16号文件、59号文件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党[2013]9号)、《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鄂高工委[2016]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6]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促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一方面鼓励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研究探索,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专家型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另一方面切实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项目化、精品化,持续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认可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

学生工作精品项目按照项目主持人职业属性分为四个子项目:辅导员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学生工作管理精品。具体要求如下:

辅导员工作精品:一般应为专职辅导员主持。专职辅导员界定为学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院系学工组长、分团委书记、长期从事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确属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工作项目经学校审核后也可申报。

班主任工作精品:由班主任主持。班主任界定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者,主要协助辅导员开展班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班级建设与管理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学生综合素质及能力培养指导、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等思想引领和分类指导事务,或者专门担任班级素质课程导师等。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一般应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界定为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职员,既非隶属各院系的专职从事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专业课教师,或隶属各院系的专职学生辅导员,也非兼具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实职的行政领导干部。如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教师主持,必须至少有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参与。

学生工作管理精品:由学工、研工等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或工作骨干主持。

以上4个类别项目按照资助金额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个层级。各类项目均可单人独立申报,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申报合作者不超过四人,并且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岗位分布合理。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主持人(及参与人)工作实际,必须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2.项目内容

各单位可围绕思想政治引领、思政队伍建设、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主题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扶贫帮困与资助育人等十二大类组织申报材料,这些分类仅作参考,鼓励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不断探索创新。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

各高校可在4个类别中选择2-3项申报,类别不重复。本项目旨在促进以辅导员为主体的学生工作队伍实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是夯实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坚持基层导向,进行精准激励,优先鼓励一线干部教师申报。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项目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核实(一般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具体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一览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于2016年9月12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910房间),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邮编:430071,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注明: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bszc@126.com。

(2)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成功申报过国家和省级(含思政研究会)辅导员精品(学生工作精品)等项目的,无论是否结项都不得重复申报。

(3)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组织遴选工作。鼓励各高校组织初评后申报。

四、评审与管理

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立项支持项目三类。重点资助项目经费为1.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为1万元。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初步计划立项辅导员工作精品35项、班主任工作精品15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15项、学工管理精品15项。具体项目数量将综合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综合确定。鼓励学校进行配套资助。

项目具体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松 联系电话:027-8732800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430071)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

附件:1.XX学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一览表

2.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3.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

4.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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