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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丹江口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勤工助学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表现良好、已认定建档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时间

9月21日-23日。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困难学生登录今日校园,在“勤工助学”服务中申请,同时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报辅导员签字审批后,持审批表及学生证到用工单位应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录。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性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相关事宜,结合学生困难情况、工作能力、学习表现等情况,按需公开面试,择优择困录用。应重点资助和优先招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低保(含低保边缘)、家庭突发变故或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各用工单位于9月24日前,将录用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汇总。

(三)上岗。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用工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试用期3天。试用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按要求上岗工作。

四、岗位要求

(一)学生岗位要求。学生有实习、写生等较长时间不在校情况的,不应申请或录用。学生录用上岗后,因特殊原因确须请假 1 天及以上或离职离岗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生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缺勤或影响集体活动。因勤工助学影响专业学习的,学生工作处可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二)指导老师工作要求。用工部门需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和教育,记录学生上岗工作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等),按月报送考核情况。

五、酬金标准

(一)工作时间。学生上岗时间范围是2026-2027学年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工作。

(二)酬金发放。学生勤工助学按月计酬、按月发放,基本酬金每生每月500元,考核优秀学生(按岗位人数的30%)每月另奖励100元,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根据各用工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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