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关于开展2022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和毕业确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有关工作提示》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诚信教育。

各二级学院应将资助育人融入助学贷款全过程,通过报告会、班团会、座谈会、宣传栏、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大型专题活动,以及腾讯会议、微信、QQ群等网络方式,开展线上或线下的诚信教育活动。

提醒学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校园贷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学生的责任、感恩、守信、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6月10日前,将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照片或截图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认真做好毕业确认。

贷款毕业生须登录(https://sls.cdb.com.cn)生源地贷款系统,核实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变更完善学号、院别专业、工作单位(如未就业,暂填家庭住址,待就业20日后再更新信息)、联系方式、QQ号码等相关信息,于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导出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签字,电子材料于6月20前以二级学院、班级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

未还清贷款的所有毕业生均需进行毕业确认;专升本或考研,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展期手续,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休学、退学、服兵役等学籍异动学生,应及时变更信息或及时还款。

三、提醒学生守信还款。

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提醒学生及时更新信息,告知学生违约后果;将贷后管理责任包干到人,各班资助委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每月逾期学生名单,建立逾期学生联系台账以及奖惩制度,按月详细记录联系情况,总结经验,降低逾期率。

四、及时申请还款救助。

湖北省籍贯的贷款毕业生,如出现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含感染新冠肺炎)等情况,导致无力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提醒并指导学生或家长,按程序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还款救助,代偿全额或部分年度本息。其他省份贷款毕业生,如出现上述困难情况,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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