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请老师们通知2019届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时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并作好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如能自行提供缴纳学费收据复印件等资料不需出具此说明。
二、如无法提供缴纳学费收据等资料,请学生于7月3日-7月20日期间(双休除外),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邮箱或电话提出申请(邮箱:hjsyzzzx@163.com,联系电话:0719-8846030),资助中心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发送给申请学生邮箱或QQ、微信,作为申请学费补偿的补充材料。
三、此说明只需第一年申请时提供,第二年、第三年不需要提供。
四、2020届毕业生如到湖北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请保管好学费收据,以便申请。
五、学生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姓名、身份证号、院别专业、毕业年份、就业时间及单位等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