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关于继续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继续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鲜兰

副组长:付永昌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 进 王崇保  石义杰 龙德清  

刘 宏   吴 慎 吴建军  张斯民  饶 军 索俊颖

夏金元   党家政 徐成发  曹 弋  曹 赟 曹大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张斯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经费来源

绿色通道所需经费来源于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

三、项目内容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足额支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新生,经学生个人申请,如实填写《汉江师范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绿色通道审批表》),经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可部分欠费入学;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新生入学生活补助,资助标准每人500元。

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实质是欠费入学。其应缴学费并未免除,学生所欠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入学后仍需及时缴纳。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应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并酌情缴纳部分学杂费。

四、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

学校今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良好。

(三)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没有遗产或只有住房等少量财产的孤儿;

2、单亲,且父母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力;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严重受灾;

4、家庭属于低保户或精准扶贫户;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残疾;

6、父母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

7、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8、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少数民族困难学生;

9、有其他特殊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    

五、申请审批

(一)在新生报到时,符合条件的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低保证、精准扶贫手册、残疾证、病情证明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等材料,到各学院学工办领取《绿色通道审批表》,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二)经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学生持《绿色通道审批表》下联和《入学通知书》到财务处收费点缴费,缴完费后将《绿色通道审批表》交各学院学工办存档。

申请新生入学生活补助项目的,经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持签署“同意资助”意见的《绿色通道审批表》和《入学通知书》到财务处(卡务中心)充值或领取现金。

六、监督管理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增加透明度。

(二)新生入学工作结束后,由财务处(卡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办理资金转账结算手续。

(三)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仍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认定建档后,方有资格申请享受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资助。

(四)学校相关部门在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时,要热忱服务,主动关心、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把党、政府和学校对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汉江师范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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