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丹江口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2023学年,在大家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校爱国诚信励志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助学生普遍受到教育,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意识得到增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授予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等3个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敏等3位老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授予何菁等14名学生“感恩之星”称号;罗渝等9名学生“诚信之星”称号;徐慧慧等7名学生“励志之星”称号。

每个先进集体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每名感恩之星、诚信之星、励志之星分别奖助1000元。

希望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望各教学单位学生资助委员会和广大受助学生积极向先进学习,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爱国诚信励志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工作而努力奋斗。


附件:2022-2023年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65




附:

2022-2023学年爱国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教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二、优秀指导教师3人:

周敏  姜娟  孙文  

三、先进个人(形象大使)30人:

(一)感恩之星14人:

何菁 202120202074  陈应多 202120601030  明玉莲 202110904034

余畅 202110201058  吴霜垠 202110605023  洪元菊 202111001008

周景梅 202110101030  王自慧 202110501022  叶驰 202110505022

谭圣 202111102030  罗秋铃 202110403025  聂晗 202110301044

韩欢 202110701043  陈红苹 20211080100

(二)诚信之星9人:

罗渝 202120301043  杨梦蕾 202120401041  罗韵 202110901041

刘合娟 202110202004  匡维丽 202111003046  邱梦婷 202110505005

韩冰冰 202110401041  伍艳灵 202110301082  徐燕 202110803016

(三)励志之星7人:

徐慧慧 202120201194  张国强 202120601031  马雪玲 202110202006

郭想 202111101050  葛冬妮 202110401046  潘中成 202110303023

马丽 202110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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