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2023届毕业生中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本(含专升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当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每一位申请毕业生的综合表现。具体标准是:

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荣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二次以上;“专升本”学生、专科生荣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一次以上。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优秀。

4.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生(含专升本)须能获得学士学位。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6.在志愿者服务及考研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优先予以表彰。

三、时间安排

初评阶段:202359日—519日。

审核公示阶段:2023523日—529日。

四、具体要求

1.评选程序。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细化评选细则,成立评选工作专班,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评选专班一般由一名学院领导(或学工办主任)、2名辅导员(人数不足2人的学院可由任课教师任)、2名以上毕业生代表组成。候选人通过毕业生个人申请、毕业班级民主推荐、评选工作专班评议的方式产生。

二级学院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质量,分配的名额可以空缺。

2.二级学院初评结果和公示结果的纸质(盖章)、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

3.学工处汇总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提交一份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附:1.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

 2.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格式


学生工作处

202356
















附件1

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院

本科

专升本

专科

教育学院

9

21

14

文学院

11

12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

/

外国语学院

8

6

7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

3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6

3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3

6

1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9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8

2

3

艺术学院

9

3

4

体育学院

4

2

4

合计

86

63

59



附件2

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格式


一、采用A4型胶版纸或复印纸(210mm×297mm

二、页边与版心尺寸

1.上白边:37mm

2.下白边:35mm

3.左白边:28mm

4.右白边:26mm

5.版心尺寸(即纸张中文字区域):156mm×225mm

三、字体与字号

1.标题: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排列时,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3号仿宋体字;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数字、年份不能回行,通过调整字间距解决。

四、行数与字数

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五、文字的颜色

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六、页码

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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