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生转专业行为,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转专业申请时间:2018年3月5—9日。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
3、转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0%;超过规定人数,按第一学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专业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特殊招生形式包括专项生、定向生、国防生等;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转到非外语类专业的;
4、应做退学处理的;
5、无正当理由的。
五、转专业程序:
1、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表经转出系、转入系签字同意后,3月9日17:00时前报学工处汇总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2、教务处、学工处会同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
3、3月10日,学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通知学生及相关教学系,同时报教育厅备案。
六、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同意其转专业的批复,在12日前到转入系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转专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日